《楞嚴經》講記 16-4
《楞嚴經》講記 16-4
《楞嚴經》講記 16-4
即時,如來垂金色臂,輪手下指,示阿難言:「汝今見我母陀羅手為正為倒?」阿難言:「世間眾生以此為倒,而我不知誰正誰倒?」
這個時候佛陀在開顯這個道理之前,佛陀做一個動作,把這個「金色臂」「垂」下來,把這個手臂垂下來,使令這個五「輪手」指「指」向於大地,問「阿難」尊者說:你現在看到「我」的「手」臂下指於地,我這個「母陀羅」手,「母陀羅」就是寶印之手,到底我這個手下指於地,這樣的一個相狀是端正相、還是顛倒相呢?「阿難」尊者說:「世間」的「眾生」都是以下垂之相是一個顛「倒」相,但是「我不知」道到底是端「正」相或顛「倒」相。
這段古德的注解是說:因為阿難尊者在「七處破妄」當中,多番的被佛陀所破斥、所訶責,所以他現在對自己沒什麼信心,所以他不敢說他自己的意思,他說是「世間眾生」的想法,那其實就是他的想法,只是說他不敢明確的表達。這個意思就是說,好,我們就這樣定義好了,以下垂相當顛倒相,這個是顛倒相。我們再看下一段:定臂正相
佛告阿難:「若世間人以此為倒,即世間人將何為正?」阿難言:「如來豎臂,兜羅綿手上指於空,則名為正。」
「佛告阿難」說:那我把這個手臂下指於地叫顛「倒」相,那什麼是端「正」相呢?「阿難」尊者說:「如來」,如果你把這個手「臂」「豎」起來,把這個細白柔軟的「手上指於」虛「空」,這個就是我們一般說的端「正」之相。好,到現在佛陀現出二個相狀:第一個是顛倒相,第二個是端正相。但是諸位有沒有感覺到「手臂沒有改變,同一個手臂!」同一個手臂可以現出端正相、同一個手臂也可以現出顛倒相,這個就是佛陀所要表示的。好,我們看佛陀的結論:顛倒非失
佛即豎臂告阿難言:「若此顛倒首尾相換,諸世間人一倍瞻視!
「佛」陀「豎」起手「臂」以後上指於空,「告阿難」尊者說:事實上這個手臂的「顛倒」相跟端正相,只是一個「首尾」的「相換」,就是上下手臂的交換,那這個手臂一點都沒有增加、也沒有減少。也就是說如此二種的端正相跟顛倒相,對「世間人」來說,它只是「一倍」、它只是一種的「瞻視」。「瞻」就是向上的仰望叫「瞻」,向下的俯視叫做「視」。也就是說顛倒相跟端正相只是一個上下相狀的不同而已,一種向上跟向下的差別如此而已。我們在前面的經文,佛陀對於生滅相跟不生滅相是很清楚的厘清,生滅的東西、只要變化的東西,它總一天會在我們的生命消失,它是一個暫時的因緣,暫時的因緣在大乘佛法就是說這個東西你要放下的。那不生滅的東西它不會變化,是一個永恆的東西,這個是你要追求的。剛開始佛陀是這樣的一個開示。但到這個地方,佛陀講到見性的時候,說是「在凡不減、在聖不增」,其實生滅的東西跟不生滅的東西,是同一個東西,這個「不二法門」是很難理解的。
妄想跟真心,古人說是「不隔一條線」,這是很難理解的,所以很難理解的東西,佛陀怎麼樣?必須用譬喻的方式,因為手臂向上跟向下是同一個手臂,這個道理我們很容易理解。所以這個譬喻就是怎麼樣呢?用一個淺顯的事情,來譬喻一個深妙的道理。所謂的佛陀,他的本性,跟我們眾生的本性是不二的,只是他的因緣不同,他覺悟了,他覺悟以後,他依止覺悟的心,開展出他的一個波羅蜜的功德、顯現出萬德莊嚴。那我們的本性因為迷惑了,所以產生了煩惱障、業障、報障;但是把這個雜染因緣跟清淨因緣,二個因緣都把它回歸到原點的時候,其實我們的本性跟佛的本性是不二的,是這個道理。我們今天顯出一個手臂是端正相、一個是顛倒相,這是一個作用不同。但是如果我們今天不看顛倒相、也不看端正相,把這個手臂回歸到原點的時候,就是一個手臂、就是一個手臂,它顯出二個相狀。我們今天也可以把我們眾生跟佛陀作一個比較:我們今天創造一個惑業苦的因緣、佛陀創造出一個法身、般若、解脫的因緣;但是當這二個因緣都把它回歸到原點的時候,我們二個是同一個本性的。
就是整個十法界、整個原點是一個「何期自性本自清淨」的原點,那整個大乘佛法的信心從這個地方建立起來,我們可以重新開始、我們可以作生命的改造,這就是所謂「在凡不減、在聖不增」的道理。好,我們看下一段:醜二、正以法合(分三︰寅一直舉法合;寅二、敕令諦觀;寅三、備明倒因)寅一、直舉法合前面是用「譬喻」;佛陀這以下用「合法」,這個地方有三段:第一段「直舉法合」,第二段「敕令諦觀」,第三段「備明倒因」。我們先看法合
1. 佛陀將手臂上指于空代表什麼?下指于地代表什麼?手臂代表什麼?代表什麼法門?
2.「在凡不減、在聖不增」的道理是什麼?
即時,如來垂金色臂,輪手下指,示阿難言:「汝今見我母陀羅手為正為倒?」阿難言:「世間眾生以此為倒,而我不知誰正誰倒?」
這個時候佛陀在開顯這個道理之前,佛陀做一個動作,把這個「金色臂」「垂」下來,把這個手臂垂下來,使令這個五「輪手」指「指」向於大地,問「阿難」尊者說:你現在看到「我」的「手」臂下指於地,我這個「母陀羅」手,「母陀羅」就是寶印之手,到底我這個手下指於地,這樣的一個相狀是端正相、還是顛倒相呢?「阿難」尊者說:「世間」的「眾生」都是以下垂之相是一個顛「倒」相,但是「我不知」道到底是端「正」相或顛「倒」相。
這段古德的注解是說:因為阿難尊者在「七處破妄」當中,多番的被佛陀所破斥、所訶責,所以他現在對自己沒什麼信心,所以他不敢說他自己的意思,他說是「世間眾生」的想法,那其實就是他的想法,只是說他不敢明確的表達。這個意思就是說,好,我們就這樣定義好了,以下垂相當顛倒相,這個是顛倒相。我們再看下一段:定臂正相
佛告阿難:「若世間人以此為倒,即世間人將何為正?」阿難言:「如來豎臂,兜羅綿手上指於空,則名為正。」
「佛告阿難」說:那我把這個手臂下指於地叫顛「倒」相,那什麼是端「正」相呢?「阿難」尊者說:「如來」,如果你把這個手「臂」「豎」起來,把這個細白柔軟的「手上指於」虛「空」,這個就是我們一般說的端「正」之相。好,到現在佛陀現出二個相狀:第一個是顛倒相,第二個是端正相。但是諸位有沒有感覺到「手臂沒有改變,同一個手臂!」同一個手臂可以現出端正相、同一個手臂也可以現出顛倒相,這個就是佛陀所要表示的。好,我們看佛陀的結論:顛倒非失
佛即豎臂告阿難言:「若此顛倒首尾相換,諸世間人一倍瞻視!
「佛」陀「豎」起手「臂」以後上指於空,「告阿難」尊者說:事實上這個手臂的「顛倒」相跟端正相,只是一個「首尾」的「相換」,就是上下手臂的交換,那這個手臂一點都沒有增加、也沒有減少。也就是說如此二種的端正相跟顛倒相,對「世間人」來說,它只是「一倍」、它只是一種的「瞻視」。「瞻」就是向上的仰望叫「瞻」,向下的俯視叫做「視」。也就是說顛倒相跟端正相只是一個上下相狀的不同而已,一種向上跟向下的差別如此而已。我們在前面的經文,佛陀對於生滅相跟不生滅相是很清楚的厘清,生滅的東西、只要變化的東西,它總一天會在我們的生命消失,它是一個暫時的因緣,暫時的因緣在大乘佛法就是說這個東西你要放下的。那不生滅的東西它不會變化,是一個永恆的東西,這個是你要追求的。剛開始佛陀是這樣的一個開示。但到這個地方,佛陀講到見性的時候,說是「在凡不減、在聖不增」,其實生滅的東西跟不生滅的東西,是同一個東西,這個「不二法門」是很難理解的。
妄想跟真心,古人說是「不隔一條線」,這是很難理解的,所以很難理解的東西,佛陀怎麼樣?必須用譬喻的方式,因為手臂向上跟向下是同一個手臂,這個道理我們很容易理解。所以這個譬喻就是怎麼樣呢?用一個淺顯的事情,來譬喻一個深妙的道理。所謂的佛陀,他的本性,跟我們眾生的本性是不二的,只是他的因緣不同,他覺悟了,他覺悟以後,他依止覺悟的心,開展出他的一個波羅蜜的功德、顯現出萬德莊嚴。那我們的本性因為迷惑了,所以產生了煩惱障、業障、報障;但是把這個雜染因緣跟清淨因緣,二個因緣都把它回歸到原點的時候,其實我們的本性跟佛的本性是不二的,是這個道理。我們今天顯出一個手臂是端正相、一個是顛倒相,這是一個作用不同。但是如果我們今天不看顛倒相、也不看端正相,把這個手臂回歸到原點的時候,就是一個手臂、就是一個手臂,它顯出二個相狀。我們今天也可以把我們眾生跟佛陀作一個比較:我們今天創造一個惑業苦的因緣、佛陀創造出一個法身、般若、解脫的因緣;但是當這二個因緣都把它回歸到原點的時候,我們二個是同一個本性的。
就是整個十法界、整個原點是一個「何期自性本自清淨」的原點,那整個大乘佛法的信心從這個地方建立起來,我們可以重新開始、我們可以作生命的改造,這就是所謂「在凡不減、在聖不增」的道理。好,我們看下一段:醜二、正以法合(分三︰寅一直舉法合;寅二、敕令諦觀;寅三、備明倒因)寅一、直舉法合前面是用「譬喻」;佛陀這以下用「合法」,這個地方有三段:第一段「直舉法合」,第二段「敕令諦觀」,第三段「備明倒因」。我們先看法合
1. 佛陀將手臂上指于空代表什麼?下指于地代表什麼?手臂代表什麼?代表什麼法門?
2.「在凡不減、在聖不增」的道理是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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