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楞嚴經》講記 13-7
《楞嚴經》講記 13-7
《楞嚴經》講記 13-7
也就是說「前塵自暗,見何虧損?」這種暗相、光明相只是因緣的顯現,對於見性是沒有影響的。「阿難」尊者就提出一個疑問說:這麼多「盲」人他看到的是一片「黑暗」,那怎麼算是「見」呢?我們一般的見是看到了青黃赤白,這算見嘛,他看到黑暗,這怎麼能算是一種見的功能呢?「佛」陀回答說:這個「盲」人他沒有「眼」根看到「黑暗」相,跟一個「有眼」根的「人」他「處」在一個沒有光明的黑「暗」房間,他也看到一個黑暗相,這「二」個「黑」暗相,是「有」差「別」?還是沒有差別呢?阿難尊者回答說:「世尊!」這個有眼根的「人」在黑「暗」的房間當「中」看到黑暗相,跟一個眼根敗壞的人看到黑暗相,這「二」個「黑」暗相加以比較,是完全相同的,他們二個都有見到東西,只是見到黑暗相。我們要見到青黃赤白有二種因素:要有內光跟外光。?內光就是你眼睛那個瞳孔,內光不能有敗壞;第二個、外在有光明的顯現,你才能夠見到青黃赤白。那這個盲人是內光敗壞,那處在暗室當中是缺乏外光,所以內光、外光缺一不可,都見到暗相。好,佛陀舉出這個例子以後,就正式破斥阿難尊者:
眼見成謬---阿難!若無眼人全見前黑,忽得眼光,還於前塵見種種色名眼見者;彼暗中人全見前黑,忽獲燈光,亦於前塵見種種色應名燈見。若燈見者,燈能有見自不名燈,又則燈觀何關汝事?
「阿難!」假設一個「眼」根敗壞的「人」,他看到的是一片「黑」暗相,因為他的瞳孔敗壞了;如果你今天把他的「眼光」治好了,他的瞳孔遇到好的醫生把它治好了,他又看到「種種」顏「色」,那這叫做「眼見」,你把眼光治好了,只是這個工具變好了而已。假設你一定要執著說「把眼睛治好了就是眼見」,那這樣子有一個問題:你看一個有眼根的「人」在黑「暗」的房間當「中」,他看到「黑」暗相,你給他「燈光」,他又「見」到「種種色」,那就變成「燈見」囉?那麼「燈」是一個無情之物,假設「燈能」夠「有見」,那它就不是「燈」了,它是一個有明瞭性的有情了!假設「燈能」能夠「見」,那燈是身外之物,又「關」我們什麼「事」情呢?所以:心見正義
是故當知,燈能顯色,如是見者是眼非燈;眼能顯色,如是見性是心非眼。」
「是故當知」,「燈」光只「能」夠「顯」現萬物之「色」,真正能「見」的「是」我們這一念「心」,不是「眼」睛,「眼」根只是「能」夠「顯」現萬物的顏「色」,真正能夠「見」的「是心」,不是「眼」睛。這個觀念很重要。我們要把因緣法跟真如法,所謂的不變性跟隨緣性分清楚,後面佛陀會舉一個例子說明。舉一個例子,比如說,我們六根不要講那麼多,就從眼根來看好了,我們見聞覺知都不講,就講眼睛「見」的功能。佛陀觀察三千大千世界、看到整個地球,就像觀掌中菴摩羅果,就像觀手掌上一個菴摩羅果,就像檳榔一樣。佛陀眼睛看出去,看到整個三千大千世界,就像手掌裡面的一個檳榔果一樣,很清楚;天人看這個三千大千世界,那個範圍就稍微小一點;我們人看的又更小;螞蟻在看又更小。
那你可以說是佛陀的見性最大、這個天人其次、人最少嗎?不能這樣講。他看得到什麼東西,那是業力的關係、那是因緣的關係。因緣關係很簡單啊,他積集善業,他來生福報大,他就看得到東西,但是見性是沒有改變的。我們整個十法界的眾生,不管你現出莊嚴相、現出卑劣相,那個見性都是不改變的。而這個見性是菩薩要趕快把它找出來。菩薩雲何發菩提心?就是因為我們知道「自知我是未成之佛,諸佛是已成之佛」而發菩提心,從「心佛眾生三無差別」,所以我們能夠作生命的改造,我一定可以作一個改變。我們沒有從一個因緣變化當中找到我們的本性,我們很難建立一個大乘的信心,你「相信你可以成佛」,你建立不起來。好,我們先休息十分鐘。
1 .眼根損壞的人只能見黑暗, 眼根完好的人在沒有燈光的暗室也只能見黑暗。一個是因眼根不具足不能見色,一個是因燈光不具足不能見色。 如果眼根具足後見色叫眼見,燈光具足後見色叫什麼?
2. 燈光具足後見色叫燈見是否正確?為什麼? 反推:如果燈光具足後見色不叫燈見,眼根具足後見色不叫什麼,應該叫什麼?
3. 燈與眼的功能是什麼?
也就是說「前塵自暗,見何虧損?」這種暗相、光明相只是因緣的顯現,對於見性是沒有影響的。「阿難」尊者就提出一個疑問說:這麼多「盲」人他看到的是一片「黑暗」,那怎麼算是「見」呢?我們一般的見是看到了青黃赤白,這算見嘛,他看到黑暗,這怎麼能算是一種見的功能呢?「佛」陀回答說:這個「盲」人他沒有「眼」根看到「黑暗」相,跟一個「有眼」根的「人」他「處」在一個沒有光明的黑「暗」房間,他也看到一個黑暗相,這「二」個「黑」暗相,是「有」差「別」?還是沒有差別呢?阿難尊者回答說:「世尊!」這個有眼根的「人」在黑「暗」的房間當「中」看到黑暗相,跟一個眼根敗壞的人看到黑暗相,這「二」個「黑」暗相加以比較,是完全相同的,他們二個都有見到東西,只是見到黑暗相。我們要見到青黃赤白有二種因素:要有內光跟外光。?內光就是你眼睛那個瞳孔,內光不能有敗壞;第二個、外在有光明的顯現,你才能夠見到青黃赤白。那這個盲人是內光敗壞,那處在暗室當中是缺乏外光,所以內光、外光缺一不可,都見到暗相。好,佛陀舉出這個例子以後,就正式破斥阿難尊者:
眼見成謬---阿難!若無眼人全見前黑,忽得眼光,還於前塵見種種色名眼見者;彼暗中人全見前黑,忽獲燈光,亦於前塵見種種色應名燈見。若燈見者,燈能有見自不名燈,又則燈觀何關汝事?
「阿難!」假設一個「眼」根敗壞的「人」,他看到的是一片「黑」暗相,因為他的瞳孔敗壞了;如果你今天把他的「眼光」治好了,他的瞳孔遇到好的醫生把它治好了,他又看到「種種」顏「色」,那這叫做「眼見」,你把眼光治好了,只是這個工具變好了而已。假設你一定要執著說「把眼睛治好了就是眼見」,那這樣子有一個問題:你看一個有眼根的「人」在黑「暗」的房間當「中」,他看到「黑」暗相,你給他「燈光」,他又「見」到「種種色」,那就變成「燈見」囉?那麼「燈」是一個無情之物,假設「燈能」夠「有見」,那它就不是「燈」了,它是一個有明瞭性的有情了!假設「燈能」能夠「見」,那燈是身外之物,又「關」我們什麼「事」情呢?所以:心見正義
是故當知,燈能顯色,如是見者是眼非燈;眼能顯色,如是見性是心非眼。」
「是故當知」,「燈」光只「能」夠「顯」現萬物之「色」,真正能「見」的「是」我們這一念「心」,不是「眼」睛,「眼」根只是「能」夠「顯」現萬物的顏「色」,真正能夠「見」的「是心」,不是「眼」睛。這個觀念很重要。我們要把因緣法跟真如法,所謂的不變性跟隨緣性分清楚,後面佛陀會舉一個例子說明。舉一個例子,比如說,我們六根不要講那麼多,就從眼根來看好了,我們見聞覺知都不講,就講眼睛「見」的功能。佛陀觀察三千大千世界、看到整個地球,就像觀掌中菴摩羅果,就像觀手掌上一個菴摩羅果,就像檳榔一樣。佛陀眼睛看出去,看到整個三千大千世界,就像手掌裡面的一個檳榔果一樣,很清楚;天人看這個三千大千世界,那個範圍就稍微小一點;我們人看的又更小;螞蟻在看又更小。
那你可以說是佛陀的見性最大、這個天人其次、人最少嗎?不能這樣講。他看得到什麼東西,那是業力的關係、那是因緣的關係。因緣關係很簡單啊,他積集善業,他來生福報大,他就看得到東西,但是見性是沒有改變的。我們整個十法界的眾生,不管你現出莊嚴相、現出卑劣相,那個見性都是不改變的。而這個見性是菩薩要趕快把它找出來。菩薩雲何發菩提心?就是因為我們知道「自知我是未成之佛,諸佛是已成之佛」而發菩提心,從「心佛眾生三無差別」,所以我們能夠作生命的改造,我一定可以作一個改變。我們沒有從一個因緣變化當中找到我們的本性,我們很難建立一個大乘的信心,你「相信你可以成佛」,你建立不起來。好,我們先休息十分鐘。
1 .眼根損壞的人只能見黑暗, 眼根完好的人在沒有燈光的暗室也只能見黑暗。一個是因眼根不具足不能見色,一個是因燈光不具足不能見色。 如果眼根具足後見色叫眼見,燈光具足後見色叫什麼?
2. 燈光具足後見色叫燈見是否正確?為什麼? 反推:如果燈光具足後見色不叫燈見,眼根具足後見色不叫什麼,應該叫什麼?
3. 燈與眼的功能是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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